各单位(部门):
为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,加强考勤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结合绩效工资改革,2014年学校修订并下发了《安徽工业大学工作人员请销假及考勤的暂行规定》(人〔2014〕31号),该规定(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)从2015年元月1日执行,现提出如下要求:
1、各单位(部门)领导和考勤具体经办人要认真研读文件,并将文件有关规定传达到每位教职工;
2、每位教职工要按照文件规定,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;
3、各单位(部门)考勤具体经办人要严格执行考勤规定,对本单位(部门)出现的各类缺勤情况要如实填报;对不报、漏报、瞒报的单位,按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;
4、考勤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每月26日(遇节假日提前)报至人事处。
人事处
2015年3月9日